党委巡察办公室

巡察办的职责主要是:

(一)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;

(二)督办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;

(三)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巡察组开展工作;

(四)拟订巡察规划、年度计划、巡察工作方案、巡察干部抽调方案和工作总结等;

(五)承担巡察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
(六)加强与上级巡视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,负责做好巡察工作备案工作;

(七)建立健全与纪委办公室/纪委纪检监察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审计处、信访办等部门的协作机制,形成巡察合力;

(八)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和监督;

(九)完成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Copyright 版权所有 宜宾学院党委巡察办公室